三部门: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发布日期:2023-08-2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头条微商机区域:全国
  • 浏览次数19
  • 留言咨询
详细说明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1.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具体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由创新企业在其境内的存托机构代扣代缴税款,并向存托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对于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在境外已缴纳的税款,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双边税收协定(安排)的相关规定予以抵免。 
该企业最新头条微商机
 
更多>最新产品信息: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推荐资讯
最新
最新头条微商机
水泥之家 | 橱柜之家 | 机械之家 | 水电之家 | 五金之家 | 家电之家 | 饰品头条 | 墙布头条 | 家纺头条 | 塑料头条 | 老姚之家 | 灯饰之家 | 电气之家 | 全景头条 | 陶瓷之家 | 照明之家 | 防水之家 | 防盗之家 | 博一建材 | 卫浴之家 | 区快洞察 | 漳州建材 | 泉州建材 | 三明建材 | 莆田建材 | 合肥建材 | 宣城建材 | 池州建材 | 亳州建材 | 六安建材 | 巢湖建材 | 宿州建材 | 阜阳建材 | 滁州建材 | 黄山建材 | 安庆建材 | 铜陵建材 | 淮北建材 | 马鞍山建材 |
建材 |  区快洞察 |  企业之家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sitemap |
(c)2015-2017 BO-YI.COM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水电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