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的过负荷能力,是指为满足某种运行需要而在某些时间内允许变压器超过额定容量运行的能力。按过负荷运行的目的不同,变压器的过负荷一般又分为正常过负荷和事故过负荷两种。
变压器运行时的负荷是经常变化的,日负荷曲线的峰谷差可能很大。根据等值变化原则,可以在一部分时间内允许变压器超过额定负荷运行,即过负荷运行,而在另一部分时间内小于额定负荷运行,只要在过负荷期间多损耗的寿命与低于额定负荷期间少损耗的寿命相互补偿,变压器仍可获得原设计的正常使用寿命。变压器的正常过负荷能力,就足以不牺牲变压器正常寿命为原则制定。同时还规定,过负荷期间负荷和各部分温度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值。我国的限值为:绕组最热点温度不得超过140℃;自然油循环变压器负荷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1.3倍,强迫油循环变压器负荷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1.2倍。